台湾同性婚姻修法,容许民众与境外同性伴侣结婚

台湾即将修改同性婚姻法例,容许台湾同性恋人士与来自中国港澳地区或其他外国籍伴侣在当地注册结婚,有别于此前要求另一半所属地区必须同样承认同性婚姻的规定。

中国内地、中国港澳地区以至大部分亚洲国家,均没有让公民缔结同性婚姻的制度,只是在香港,在受养人签证、公务员配偶福利、合并报税上则承认海外注册的同性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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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的香港人陈先生(TinoChan)和29岁的台湾人Neil是一对刚在去年10月订婚的同性伴侣,这个消息让他们喜出望外。Neil大约5年前从台湾来香港工作,两人通过社交媒体结识,现在一起经营小生意。两人原本计划疫情后到加拿大等地注册结婚,但如果台湾能够容许他们结婚,会优先考虑。

陈先生说:“结婚不是为了什么保障,而是一个承诺,希望对方有一个身份,可以获得社会和政府的承认。这让我们可以有尊严,而不用偷偷摸摸。”

香港目前并没有同性伴侣缔结制度,但经过过去几年多宗相关平权诉讼,若同性伴侣在海外注册,可以让海外伴侣获受养人签证、享有公务员配偶福利和合并报税等待遇,但遗产继承、重大医疗决定、非公务员制度下的配偶福利等其他福利及权益未获平权。

香港婚娴平权胁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表示,台湾修法对平权运动是良好的一步,为台港跨境伴侣提供了便捷的结婚途径,虽然真正受惠的人数可能不多,但鼓舞了香港同志运动。

“台湾的同婚议题在亚洲地区具备影响力,加上彼此都是华人文化,长久以来反对同志平权的人认为这是西方的事,台湾的例子令这个说法不攻自破。”邱铭诺说,“台港两地民众交往频繁,很多香港同志都会到台湾参加同志游行。台湾在平权上全方位的进步,都对香港有影响。”

根据香港中文大学去年公布的民调显示,49%的香港市民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性伴侣拥有结婚权,23%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另有六成人认为香港应为不同性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视,只有12%的人不同意,较2016年的35%更低,不同意的人为历来最少。

邱铭诺认为,台湾平权上的进步,会促使更多香港人认同同性恋者需享有平等权利。

2019年5月17日,台湾“立法院”通过同性婚姻法,但相关法例规定其中一方必须是台湾籍,其伴侣也需要是来自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与地区。但目前全球仅有29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这个规定因此被批为涉嫌歧视。台湾“司法院”在1月22日通过了修正草案,将允许台湾同性恋人士与境外伴侣建立婚姻关系,井形容此举将能更加保障民众的自由平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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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周刊